人的社会性和个人自由的关系【01】
2020-07-10 01: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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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由主义思想在西方与东方的地位:

  几百年前在欧洲开始发展资本主义的历史中,大工业的生产方式需要集中大量的劳动力。为了从封建制度下解放被桎梏的劳动力,满足大工业生产的集中劳动力需求。资产阶级及其思想家提出了“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一系列政治口号。把个人权利,人身自由提升到一个绝对优先的高度。这种以个人权利至上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思想体系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完备的理论支持。这个思想体系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大发展中成为了西方社会的主流思想。而且随着西方先发达国家的世界扩张,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在全世界思想界占据统治地位。自由主义成为资产阶级理论体系的核心价值。

  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这首百多年来在全世界广为传诵的著名箴言诗《自由与爱情》:“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表达了那个时代的人们对自由的崇高信念。

  然而在人类社会现实中为了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自由始终是要受到社会制约的。即使在认为自由有崇高意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却总是要制定许许多多的法律条款来限制个人的自由。也可以说为了保障自由的实施,必须对人的社会行为进行法律规范。或者就是说只有限制超越法律的自由行为,才能保障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所以西方社会对人的社会性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遵守法律规定。

  那么这个法律规定是如何制定的,就非常值得认真的思考了。自由主义者支持以民主共和制或君主立宪制为架构的自由民主制。西方的“普世价值观”认为只有这样的民主制度有着开放而公平的选举制度,使所有公民都有相等的参政权,才可以保障个人的自由。那么这样的国家制度下是不是可以制定出对社会各阶层都感到自由(当然包括比较平等地对待各阶层的利益)的法律。这个可能就是西方社会存在着个人自由和社会平等之间的矛盾的根本原因。这个矛盾在西方社会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常常表现得比较严重。

  而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其核心意识是在长达几千年的农业文明下起到积极作用的儒家思想。从孟子到孔子的儒家理学,认为伦理价值源自天理。传统中国社会中国家概念就是皇家的家天下。所以皇帝发布的规矩就是天规。农业文明的社会中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的,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族制关系。除了皇权的法度以外,宗法制度在整个农业文明中对人们的社会性规定起着重大的作用。连皇帝都要遵从“忠、孝、节、义”那一套封建礼制。

  几千年的中国农业社会中通过世袭制、长子继承制等左右着社会的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另一方面则通过夫妻、父子、朋友、君臣等伦理纲常和等级关系决定着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形成了以宗法关系为基础的思想文化。被土地约束的农业社会的民众的自由是非常有限的,不光是人的身体的行动自由,连思想的自由也是被严重束缚。中国社会没有真正经过资本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所以也没有自由的概念。反而人们对各种社会规则的约束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一百多年前当传统中国社会遇见西方工业文明的入侵,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农业文明不敌工业文明的力量。而遭到西方列强,甚至曾经是我们的学生的日本在成功的向西方学习完成了工业化的日本帝国,的侵略。从五四运动以来,以抛弃中国传统文化接受西方文化为旗帜的新文化运动在中国一直进行着。包括人权、自由、民主、平等等西方资本主义的一些思想被追求中华民族救亡的人士引入中国。甚至一些更加激烈的革命,斗争等西方社会改造的思想也进入中国人的想法。为了民族救亡各种改变社会的思想,各种社会改革都被积极地试验着。

  在近代中国社会改革的历程中,有两位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和改革运动的领袖人物:孙中山和毛泽东。孙中山主要学习西方资本主义思想和国家制度来改造中国,他提出了“民族、民主、民权”的三民主义为核心的思想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儒家礼制思想。他领导的民主运动推翻了满清王朝,建立了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但是在经历了几千年的皇权统治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农业社会中,他的这个改革运动虽然采取了比较激烈的革命战争行为,并且开始了工业化的进程。但是因为广大民众的社会性仍然是农业社会的儒家文化思想指导下的小农经济社会环境,所以他的社会改造和工业化进程都进行得十分缓慢,效果不好。中国社会仍然没有组织成为能够支持工业化的社会结构和现代社会的国家运行机制。一直到1949年之前,这种混乱状况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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